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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教育部按语:为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,引进社会监督机制,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,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必要的规格、质量和正常的办学秩序,现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、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予以公布。本名单按学校所在地、办学类型、科类等排列,分为四部分,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92所;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246所;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22所;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68个。其中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。其他任何机构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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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同一所高校可以会同时出现在 本科院校 高职专科 民办高校 成人高校 分校办学 独立学院 211 985 分类中. |
2、校名前以“*”号标注的高校共4所,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,充实办学条件 *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*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*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*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|
3、对以前违规、违纪招生办学的学校,确定为限制招生(黄牌)学校,在其校名前以“▲”号标注共2所 ▲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▲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|
4、教育部要求,对确定为暂停招生(红牌)的高等学校共3所,不得安排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!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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